期刊信息
 

刊名:智慧中国
曾用名:数字商业时代;政策与管理
主办: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
主管: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
ISSN:2096-0999
CN:10-1370/N
语言:中文
周期:月刊
影响因子:0
被引频次:275
数据库收录:
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;期刊分类:财经商业
期刊热词:
人工智能,制造业,互联网,结构性改革,城市建设,工匠,总书记,城市,制造强国,乡村,

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期刊导读 >

法理、法史论文_人工智能法学的“时代三问”

来源:智慧中国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9-07 11:37
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
【关键词】

【摘要】文章摘要:当下,对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应基于“我是谁?我从哪里来?我到哪里去?”的哲学层面进行反思,为此提出问名、问需和问策这三个“时代之问”。“问名”即人工智能法学

文章摘要:当下,对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应基于“我是谁?我从哪里来?我到哪里去?”的哲学层面进行反思,为此提出问名、问需和问策这三个“时代之问”。“问名”即人工智能法学的身份之问,“问需”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内涵之问,“问策”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之问。就名称而言,人工智能法学不是“人工智能+部门法学”或“(计算)数据信息+法学”,而是由“人工智能+法学”交叉融合而成的独立新型学科。从内涵来说,人工智能法学需要探讨“法治实践的智能化”和“智能技术的法治化”这两大维度及智慧法治理论与实践等六大领域。从发展的角度来看,人工智能法学应贯彻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,正确认识“未来法治”,注重法学的实践性和新文科建设的内部整合。未来我国应在法学一级学科之下设立全新的二级学科人工智能法学,以彻底解决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,并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法治实践智能化方案。人工智能法学始终是“面向人”的研究,其实质是“AI+HI”(人工智能+人类智慧),它永远是且只能是“以人类为本”。

文章关键词:人工智能法学,法律大数据,智慧司法,新文科,未来法治,二级学科,

项目基金: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面向诉讼全流程的一体化便民服务技术及装备研究”(项目批准号:2018YFC0830200)的阶段性研究成果,

论文作者:刘艳红 

作者单位: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 

论文DOI: 10.19404/j.cnki.dffx.20210906.014

论文分类号: D90

相似文献: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中的反智化批判.....作者:刘艳红,刊载期刊:《东方法学》
从法律人工智能走向人工智能法学:目标与路径.....作者:程龙,刊载期刊:《湖北社会科学》

相关文章:第二讲:疫情监控的智能网络与法律制度创新.....作者:季卫东
将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修改为《紧急状态法》.....作者:林鸿潮

文章来源:《智慧中国》 网址: http://www.zhzgzzs.cn/qikandaodu/2021/0907/2546.html

上一篇: 建筑科学与工程论文_以事件为中心的城市洪涝
下一篇: 医学教育与医学边缘学科论文_智慧医疗时代加

智慧中国投稿 | 智慧中国编辑部| 智慧中国版面费 | 智慧中国论文发表 | 智慧中国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智慧中国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